重庆大学关于公示2021年强基计划录取标准的通知

2021-09-07 20:14:10 · 作者:未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文件要求,按照《重庆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相关规定,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重庆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分省录取最低综合成绩及录取考生名单。各省录取最低综合成绩公示如下: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文件要求,按照《重庆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相关规定,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重庆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分省录取最低综合成绩及录取考生名单。各省录取最低综合成绩公示如下:

省份

录取最低综合成绩

安徽

629.03

福建

615.40

甘肃

578.95

广东

621.33

广西

595.98

贵州

595.90

河北

628.28

河南

635.55

湖北

624.20

湖南

618.48

江苏

605.00

江西

604.75

山东

616.73(高考成绩603分,且数学121分及以上)

山西

609.58

陕西

603.75

四川

629.98

云南

602.27

浙江

639.10

重庆

637.90

参加考核的考生可登录重庆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11)查询本人成绩及录取结果。

我校将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名单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生源所在(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对录取结果有异议者,请于7月5日17:00前以实名方式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3-65102371、65102370;电子邮箱:zhaosheng@cqu.edu.cn。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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