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航空服务类专业考试大纲与说明

2021-11-12 00:00:00 · 作者:佚名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满足航空业快速发展的需求,具备扎实的航空服务艺术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较强的管理技巧、安全和服务技能,熟练的文化和语言交际能力,能够在国内外航空业和企事业单位从事航空服务和管理的高级管理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一章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满足航空业快速发展的需求,具备扎实的航空服务艺术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较强的管理技巧、安全和服务技能,熟练的文化和语言交际能力,能够在国内外航空业和企事业单位从事航空服务和管理的高级管理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二章 考试科目与考试形式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航空服务类专业考试共计 5 个科目:

  (一)第一科目:形象气质(外形、服饰、发型、体型等),满分为 100 分。

  (二)第二科目:礼仪素养(表情、举止及随机提问等),满分为60分。

  (三)第三科目:动作规范(行走、站姿、指定转身及下蹲等动作),满分为60分。

  (四)第四科目:语言表达(自备稿件),满分为40分。

  (五)第五科目:才艺展示(自选舞蹈、声乐、器乐或戏剧小品一种),满分40分。

  总分为300分。

  二、考试形式

  面试和体检,考生考试时不允许化浓妆,按民用航空体检标准体检。

  第三章 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形象气质

  对考生的五官、牙齿、发型、体态、肌肤、着装进行目测 评议,旨在考核学生整体的形象气质。

  二、礼仪素养

  对考生的表情、微笑、心态、举止通过随机提问互动等方 式进行评议,旨在考核学生的礼仪素养。

  三、动作规范

  对考生的走姿、站姿、协调性、反应程度通过下达动作口令的方式进行评议,旨在考核考生的动作规范性。

  四、语言表达

  考生自备稿件播读,内容体裁为文学作品,要求考生脱稿 朗诵(限时 1 分钟内)。此项考试旨在考察考生的普通话语音基础以及考生的感受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及是否存在口吃、舌短情况。

  语言表达考试要求考生在文学作品朗诵过程中,声音洪亮、 发音准确、吐字清晰、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声情并茂,并能较为熟练地运用表达技巧进行表达。

  五、才艺展示

  除朗诵、台词以外的艺术表现形式,包括:舞蹈、声乐、 器乐、戏剧小品等形式均可。声乐项目不允许带伴奏,清唱即可,舞蹈项目由考场提供CD播放机。(限时2分钟以内)

  此项考试主要考察考生除航空服务专业素质以外是否还具 备其他相关的艺术素质及特长。

  六、身体条件

  男生身高 172~185 厘米,女生身高 162~175 厘米;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女生双臂半袖以下部位,从膝盖上10 厘米处以下部位,男生双臂半袖以下部位),全身无纹身、无烟疤、无自残型疤痕;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任何一眼 0.5 及以上(c 字表),无色弱、夜盲、弱视和视野异常,无影响视功能的疾病、手术或者创伤后遗症;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当年招生考试 1 月 1 日止计算,例如报考 2022 年

  艺术类招生考试,2002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均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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