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宏志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关部署,按照教育部《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要求,我校2022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宏志计划,选拔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进一步优化我校招收农村学生的考核方式、提高选拔质量,适当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倾斜,让更多的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有机会进入我校学习深造,促进教育公平。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申请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2022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高三阶段学习成绩排名原则上为所在中学前5%(以高三阶段最优一次全年级同科类统考成绩排名为准)。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我校2022年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和资格人数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招生计划不低于我校总招生计划的2%。
招生专业及有关要求如下表所示。
六、录取办法
1.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考生高考填报专业须与高校专项资格认定的专业一致。
2.我校在高考录取期间,将严格根据入选资格考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政策、入选专业和学校相关模拟投档线(或相应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录取。
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七、监督机制
1.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校加强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信息公开工作,高校专项计划的初审通过名单、资格名单将严格按时在北航招生网公示后再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备案。
3.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4.我校从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招生有关工作,从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和辅导,请广大考生不要轻信某些公司或机构的虚假宣传。
八、联系方式
1.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行楼南楼302室
邮编:100083
咨询电话:18210883447 (集中咨询时间:2022年4月11日至4月25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电子邮箱:zsbgs@buaa.edu.cn
北航招生网:http://zs.buaa.edu.cn
2.监督电话:010-82338830
九、附则
本招生简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