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关于2022年春季高考(面向中职、高中)及高职升本科文化考试防疫要求的通知

2022-05-06 00:00:00 · 作者:佚名  
天津市2022年春季高考(面向中职、高中)及高职升本科文化考试将于5月21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市高招办就相关防疫要求通知如下。

  天津市2022年春季高考(面向中职、高中)及高职升本科文化考试将于5月21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市高招办就相关防疫要求通知如下。

  1.考生须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考前14天内,不到旅游景点、人员密集场所活动,避免与有疫情风险的人员接触。已在我市的考生,须继续坚持非必要不离津,保持居家或家校两点一线;仍在外省市的考生,务必尽快返津,以免因疫情变化而影响参加考试,旅途中须做好个人防护,并及时向居住社区和报名单位进行双报备。

  2.自5月7日起,考生须准确如实记录本人和同住人的健康状况及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签署安全考试承诺书,并于考试当天入场时,将填有考前14天内健康情况的“个人健康卡”(附后)上交监考员。

  3.自5月7日起,考生须每日更新天津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春季高考的应届考生,须按照所在学校要求做好考前健康监测;春季高考的往届考生等社会考生,以及高职升本科全体考生,须每日登录“2022年春季高考及高职升本科健康监测小程序”(//img.zhaodaxue.cn/d/file/p/2022/05/06/xci0ah1gavy

  4.考生须听从考区和学校的安排进行核酸检测。考试当天,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5月19日及以后)的纸质版或电子版天津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考生若在5月7日至5月20日期间从外省市返津,须立即报告报名单位;由卫健、疾控和教育等部门综合研判后,须提供考前72小时内天津市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一次必须为考前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且两次核酸检测间隔时间须超过24小时),方可参加考试。无法提供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考前14天内有发生国内本土疫情所在地市或重点陆路口岸城市旅居史(参考津云客户端每日发布的天津更新排查管控范围)的可自由流动考生,须立即报告报名单位;由卫健、疾控和教育等部门综合研判后,须提供考前72小时内天津市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一次必须为考前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且两次核酸检测间隔时间须超过24小时),方可参加考试。无法提供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7.考生若在5月7日至5月20日期间,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病状,须立即报告报名单位,并到报名单位指定的医院就医。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考生,由卫健、疾控和教育等部门综合研判后,须提供考前72小时内天津市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一次必须为考前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且两次核酸检测间隔时间须超过24小时),方可参加考试。无法提供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8.考试当天,考生若为天津健康码“橙码”,或处于居家医学观察、医学观察状态,或处于我市管控区、防范区内,须立即报告报名单位;由卫健、疾控和教育等部门综合研判后,须提供考前72小时内天津市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一次必须为考前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且两次核酸检测间隔时间须超过24小时),方可参加考试。无法提供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9.考试当天,考生若为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或为天津健康码“红码”,或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状态,或处于我市封控区内,不得参加考试。

  10.考试当天,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考试用条形码、填写完整的健康卡、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天津健康码“绿码”,以及规定时间内的纸质版或电子版天津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须服从监考员管理,在考场指定位置配合安检,手机、手表等物品不得带入考场,各考场均配有钟表。

  11.考生须遵守考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考点的防疫安全检查,如遇突发情况须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考试当日考生应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以免影响考试。

  12.考生可将消毒纸巾等个人防护用品带入考场,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进退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13.考生若在备用隔离考场等非常规考场参加考试,须于考试后第3日(5月24日)、第5日(5月26日)进行两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须上传健康监测小程序中以备查验。未按规定上传的,将记入本人个人诚信档案。

  14.凡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旅居史)、接触史和隔离状态等信息,以及拒不配合考场疫情防控工作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考试安排和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市高招办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招考资讯网”发布的信息,以及各考区、各报名单位发布的提醒消息,及时了解相关要求。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各负其责,因未遵守相关规定,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等后果的,将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附件:2022年春季高考及高职升本科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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