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2022-12-01 07:33:52 · 作者:编辑部  
东北大学发布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为使你能顺利有效地完成报名工作,请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本《须知》和《东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报考学院公布的招生细则,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流程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未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材料上传者,该次报名无效。

  一、招生专业及导师

  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导师情况详见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导师简介、研究方向等信息可登录报考学院网站查询。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在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等五个专业学位类别招收培养工程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名

  考生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我校公布的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了解报考条件。网上报名前,考生应主动联系拟报考导师,了解导师招生计划安排情况,征得导师同意报考后,准确填写报考学院、专业、导师等志愿信息,完成报名信息提交后,第一时间主动联系报考导师,进入导师考核阶段,完成导师考核后,由报考导师登录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考核意见填写。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30日9:00—2022年12月25日17:00。

  2.报名网址: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点击此处),建议使用chrome、360极速网页端访问系统,完成信息填报和材料上传。

  3.报名对象:报考东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硕博连读两种考试方式的所有考生。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后完成提交。凡不按报名须知和招生章程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无法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所有考生均应正确如实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及各阶段已获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及毕业日期等信息,以上信息必须与学信网严格一致,否则将不能通过教育部录取资格审查。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期间学籍学历信息无需填写(硕士毕业年月为按基本学制预计毕业时间录入,考生可按实际毕业时间进行调整),有关信息如有误可联系我办。

  学信网查询不到本科(或硕士)学历(或学位)信息、无法成功申请相应学历(学位)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无法查询到学士(硕士)学位信息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将权威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具体程序详见学信网)在系统报名界面-上传材料-学籍学历材料中添加提交(提交前联系我办)。

  6.考生在填写外语水平时对照学校基本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生章程四考核工作中外语水平考核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是否申请公共基础外语免考。关于是否允许公共基础外语免考,具体要求详见学院招生细则,最终是否允许免考关注学院最终审核结果。考生在填写外国语水平时,如外国语水平不在所列筛选范围内,应选择其他,并在备注中注明外语水平,表述务必规范标准,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及获得时间仍在相应表格中填写。

  7.考生在系统上传的电子照片未来将可能用于入学后学籍管理、档案材料以及校园卡等用途。考生上传照片时应选择符合要求的本人照片(近期拍摄、单色底、免冠、清晰、像素不低于252*312、大小5K—30K、正面彩色照片,具体可参考新华社采集的学籍学历照片要求),严禁使用通过软件合成、修复、修饰的电子版照片。

  8.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等专项计划的报名及考核工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023年4月前后博士公告中发布的有关通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专项计划资格审核事宜,考生可向当地省级教育部门主管少数民族事务的办公室进行咨询。

  9.博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劳动合同)就业,拟录取后同我校及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拟录取后考生将全部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东北大学,并停缴社保。

  为促进科研合作和队伍建设,我校仅工程博士、部分专项计划招收少量在职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计划及招生规则等情况报名前咨询报考学院。其中,报考在职定向就业工程博士的考生需将推荐表(点击此处)放在申请材料的首页同其它材料一同提交,具体要求详见招生章程中有关内容。

  (二)报考材料提交

  1.所有报名材料(材料要求点击此处)在网上报名阶段均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请按我校网报系统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其将作为准考资格审核、导师考核评价等环节的必要材料。各类报名材料上传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东北大学2023年博士报考资格。

  2.上传材料中的申请材料,内容是否手写学校不做具体要求,其中,硕士导师意见在征得硕士导师同意的前提下可以使用导师电子签名。上传材料中的存档材料(拟录取后装入人事档案),内容原则上应全文手写并保证内容(政工部门意见、人事部门意见等)完整。

  3.关于材料盖章的要求,应届生:报考登记表照片处应加盖学院公章,政工部门意见处应加盖学院政工部门(学院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章,人事部门意见处应加盖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就业管理部门)公章【本校应届生此处可加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章】;往届生:报考登记表照片处应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工作单位)公章,政工部门意见处应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有工作单位盖基层党委印章),人事部门意见处应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有工作单位盖人事部门公章)。专家推荐书中推荐人签字处原则上应加盖推荐人个人名章或基层院系所的公章。

  因疫情影响造成申请无法盖章或签字的,首先应保证项目(应有的材料项目要全)和内容(表格的内容不能随意空着)的完整性,并在相应材料(申请材料/存档材料)的首页附页做出文字说明(说明不合格的项目,并承诺材料的真实性并在录取后按学校通知要求补交或提交)。

  4.关于成绩单,存档材料报考登记表中的成绩单可以附件的形式进行体现,不必粘贴在相应位置。硕士阶段成绩单获取方式:应届生可联系应届生教务部门出具,往届生可联系毕业院校档案馆申请办理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印章后视同原件),本科阶段成绩单可参照往届生的方法获取。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学籍学历审查和申请材料审查。

  报名期间,学校组织专人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学籍学历材料开展学籍学历审查;学院组织专人开展申请材料审查,导师根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及申请材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填写考核意见。学校及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分批(计划12月9日,16日,23日,26日)组织审核。

  导师考核结果、申请材料审查结果、学籍学历审查结果均通过视为资格审查通过。学院将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行网站公示,并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人选。

  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状态,学籍学历审核结果在招办审核状态中显示,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在院系审核状态中显示,导师考核结果在博导审核状态中显示,照片审核结果在照片状态中显示。学籍学历审核未通过、照片审核未通过或申请材料审核未通过的,学校及学院将做退回处理,考生按退回提示进行更正。导师不同意报考的,考生可登录系统进行调整报考志愿。

  申请者应对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是信息填写不准确、材料提交不完整、不真实造成不能考试,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在报考或录取期间被查实,取消其报考、录取等资格;在学期间被查实,取消其学籍;毕业后被查实,学校将按规定撤销其已获得的学位证、毕业证。

  四、其他说明

  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第一批考核工作计划将于1月上旬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关注学院后续公布的招生细则(预计12月中旬前学院网站公布)。由于目前国内外疫情形势复杂严峻,为充分考虑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核方式暂定为网络远程方式(后续如有调整,另行通知),具体考核平台及要求详见学院招生细则。

  由于目前学校处于校园封闭管理,部分学院联系不畅,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联系我们-各培养单位获取学院联系方式。也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电话联系我办,咨询报名事宜。

  办公电话:024-83687556/83681389

  联系邮箱:gewei@mail.neu.edu.cn

  注:考生在报名阶段如遇系统问题可将个人报名号、姓名、联系电话、问题描述(尽可能详细)及问题截图发送至此邮箱,我们将联系工程师将进行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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