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15年12月英语六级报名时间

2015-09-24 15:21:52 · 作者:编辑部  
关于2015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通知,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

  关于2015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通知,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将于2015年12月19日(星期六)举行,上午四级考试;下午六级考试。有关报名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考种类、报考对象及相关要求

  1. 报考种类:大学英语四、六级。

  2. 报考对象:已按照要求上传合格照片的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中,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或大学英语四级网考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者可报考六级。

  3. 照片要求: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必须按照以下规定提交四、六级考试照片:

  (1)基本要求:本人免冠正面证件照片,背景布选浅蓝色或白色,身穿深色衣服;

  (2)成像区比例要求:纵向:头上部空1/10,头部(含颈部)占7/10,肩部占1/5;横向:头部左右各空1/10;

  (3)格式及大小:照片必须为JPG格式,图像大小为 192×144至200×150(纵向×横向,即高×宽)。成像区大小为48mm×33mm(高×宽),文件大小为2-20KB,成像区必须图像清晰、五官清楚、未变形;

  (4)注意:禁止使用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PS失真图等非证件照作为考试照片,照片上不得有边框和考生个人信息,照片不能过暗或过白过亮。

  4. 只能报考一个类型,不能同时报考四、六级考试。

  5. 不接受非全日制学生或其他学校的学生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学生类别

  1.全校学生照片上传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9月13日23:00。教务处将于照片上传期间对照片进行审核。请同学们在此期间登陆系统查看照片是否审核通过,如审核未通过请按要求修正照片后重新上传。考试报名系统内照片最终仍审核不通过或无照片的同学无资格报考当前学期英语四、六级考试。

  照片上传流程:登陆网址http://bkxk.xmu.edu.cn/xsxk/login.html(用户名、密码与信息门户http://i.xmu.edu.cn/一致)——进入学生考试报名系统——照片上传。

  2.尚未通过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毕业班学生优先报考时间:2015年9月14日9:00-9月16日11:00。

  3.全校学生(含尚未通过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毕业班学生)报考时间:2015年9月16日13:00-9月21日9:00。

  4.跨校区学生(思明校区到翔安校区)报考六级时间:2015年9月21日13:00-9月22日9:00。

  跨校区报名需在全校报名截止后,翔安校区考位未报满的前提下方进行。

  三、报名人数

  按照标准考场要求,本次考试思明校区可提供四级、六级各4680个考试座位,翔安校区可提供四级、六级各2100个考试座位。按照“先报先得,额满截止”原则,如报名人数达到考场最大容量,系统将不再接受报名。

  四、网上报名流程

  1. 请用IE浏览器(IE8或IE9)登陆厦门大学选课、考试报名综合系统(http://bkxk.xmu.edu.cn/ ),进入考试报名系统,选择资格考试报名模块中的相应考试批次进行报名。

  2.报名流程:

  3.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生须知(详见附件)。

  (2)考生只能选择参加所在校区考试,禁止同时报考四级和六级。

  (3)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对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和确认,特别要注意核对级别、照片、联系方式(务必填写考生本人有效的手机号码)等相关关键信息,准确无误后方可确认。

  五、缴费办法

  1.教务处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核准,然后将报名考生的名单上报给财务处进行扣费。

  2.考生报名费的收缴采取与学费等相同的缴费模式,即采用委托银行代扣代缴的方式进行。考生务必在9月22日之前将报名费(¥40元/人)+10元余额存入与校园一卡通(须为学生正式卡)建立了银行圈存对应关系的银行卡内(根据银行规定,代扣银行卡内必须保留不少于10元的余额),学校将于9月22日委托银行代扣(请考生在9月22日之前确认卡上余额不少于50元)。

  3.教务处将于9月25日下午将扣款数据(含成功代缴和未成功代缴)导入教务系统,请各位考生于9月25日晚上自行进系统确认是否缴费、报名成功(很重要,务必核实),如代扣缴费未成功,请于9月26日上午8:30-11:30到思明校区学生事务大厅(翔安校区的学生到翔安校区教务办)补交报名费,请自备零钱。如本人无法现场补缴费,可请其他人代为补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4.财务处将于11月15日后将成功代扣的报名费收费票据移交给各学院,请考生到各学院领取收费票据并妥善保存。

  教 务 处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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