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36号)

2019-11-16 23:00:46 · 作者:编辑部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36号) 2019-10-24 14:56:06各有关招生院校:为做好202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36号) 2019-10-24 14:56:06


各有关招生院校:

为做好2020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特制定《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19年10月23日


附件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

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 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32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专业考试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对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管理与协调,确保2020年全市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上海市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小组。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负责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试、考务组织与管理,协调并处理考试和考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接待处理考生的来信、来访。

二、市统考科目、分值、考点及时间

1.统考科目及分值

文稿朗读、图片述评、才艺展示三门。

文稿朗读100分,图片述评200分,才艺展示100分,三门总分400分。

2.统考考点:上海戏剧学院华山路校区(华山路630号)。

3.统考时间:2019年11月30日(星期六)—12月1日(星期日)(具体考试科目时间见考试安排表)。

三、市统考各科目的内容及评分标准

分为A、B、C、D、E、F等级,每个等级具体赋分由专家组评定。各等级的分值要求如下:

(一)文稿朗读

考查目的:考查学生的基础语音面貌。

考查形式:指定稿件当场考查。

考查内容:《普通话水平测试专用教材》中的朗读作品。

评分标准:

本项考试内容,考官从考生的整体形象气质、基本语音面貌、嗓音条件、表达技巧、对稿件的理解程度、情感表现的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判。

A(90分—100分)

嗓音条件好,无语音缺陷,表达技巧(停连、重音、语气、节奏的处理)纯熟,稿件理解准确,情感真实自然。

B(80分—89分)

嗓音条件较好,基本无语音缺陷,表达技巧(停连、重音、语气、节奏的处理)纯熟,稿件理解准确,情感真实自然。

C(70分—79分)

嗓音条件尚可,无明显语音缺陷,表达基本流畅自然,具有一定的理解力和情感表达力。

D(60分—69分)

嗓音条件一般,有明显语音缺陷,表达技巧和能力较弱。

E(40分—59分)

嗓音条件较差、语音缺陷较多、基本没有技巧和情感可言。

F(1分—39分)

嗓音条件差,发音有缺陷,难以调整。

(二)图片述评

考查目的:考查学生的构思创意、阅读理解及语言组织表达能力。

考查形式:指定图片当场考查。

考查内容:根据指定的图片及图片背景介绍,做一个简要的解读。

评分标准:

本项考试内容,考官从考生的即兴陈述、阅读理解、创作构思、语言演绎、归纳总结等方面进行评判。

A(180分—200分)

语言清晰、流畅,陈述清楚,构思新颖,逻辑感强,表达颇有新意,阅读理解、归纳总结画面内容能力强。

B(160分—179分)

语言清晰、流畅,陈述清楚,构思新颖,结构合理,阅读理解、归纳总结画面内容能力强。

C(140分—159分)

语言基本流畅,陈述基本清楚,构思较好,结构较好,阅读理解、归纳总结画面内容能力较强。

D(120分—139分)

语言不够流畅,陈述勉强清楚,构思一般,结构欠合理,阅读理解、归纳总结画面内容能力弱。

E(80分—119分)

语言不够流畅,陈述不够清楚,构思陈旧,结构不合理,阅读理解、归纳总结画面内容能力较弱。

F(1分—79分)

语言逻辑混乱,陈述不清楚,思维混乱,语意不详,阅读理解、归纳总结画面内容能力差。

(三)才艺展示

考查目的:考查学生的艺术修养和自我展现能力。

考查形式:内容自备(考场仅提供钢琴)。

考查内容:考生展示自己准备的才艺。(具有表演性质的其他艺术形式,朗读类除外)。

评分标准:

本项考试考官从考生对所展示艺术门类的掌握程度、创作力、展示力、感染力等方面进行评判。

A(90分—100分)

具备该艺术门类较高等级要求,台风自然、表现力强。

B(80分—89分)

具备该艺术门类的等级要求,台风自然、表现积极。

C(70分—79分)

具备一定艺术修养和自我展现能力。

D(60分—69分)

对该艺术门类基本了解,能够展现一定的片段或元素。

E(40分—59分)

对该艺术门类基本了解,自我展现能力差。

F(1分—39分)

不具备该艺术门类的基本要求。

四、考务管理

市统考考点设在上海戏剧学院华山路校区(华山路630号)内。上海戏剧学院牵头考务组织工作,落实考场安排及工作人员培训管理。

市统考准考证起讫号:20120001-20129999

五、考试评分及成绩公布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采用全市统一评分、统一发放成绩单。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每个科目由评分教师组成评分小组,按考试评分标准,对参加考试的考生进行评分。

市教育考试院根据专业考试三门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要求,确定市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于2020年1月中旬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向考生发出统考成绩通知单,对合格考生发放市统考合格证。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卫工作党委纪检监察组、市教育考试院及上海戏剧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评分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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