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2019-05-15 02:00:29 · 作者:编辑部  
2016浙江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做好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修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围绕学校人才选拔理念,我校2016年继续开展本科自主招生工作。浙江大学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完善规程,择优录取。一、报名条件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仅招收优秀理科高中毕业

2016浙江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2016浙江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做好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修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围绕学校人才选拔理念,我校2016年继续开展本科自主招生工作。浙江大学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完善规程,择优录取。

  一、报名条件

  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仅招收优秀理科高中毕业生,要求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学科特长突出、综合素质优异,符合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且须获得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或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具有特殊创新潜质(需提供重大创造、发明的作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优秀理科学生亦可报名。

  二、招生计划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299人。

  三、招生专业

招生名称 对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要求
理科试验班类 获得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竞赛奖项之一或具有特殊创新潜质
社会科学试验班 获得数学竞赛奖项
理科试验班类(生命、环境与地学) 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奖项之一或具有特殊创新潜质
工科试验班(机械与能源) 获得数学、物理竞赛奖项之一
工科试验班(材料与化工) 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竞赛奖项之一或具有特殊创新潜质
工科试验班(建筑与土木)(不含建筑学专业) 获得数学、物理竞赛奖项之一
工科试验班(电气与自动化) 获得数学、物理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奖项之一
工科试验班(航空航天与过程装备) 获得数学、物理竞赛奖项之一或具有特殊创新潜质
工科试验班(信息) 获得数学、物理、信息学竞赛奖项之一或具有特殊创新潜质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进入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http://gaokao.chsi.com.cn/zzbm),完成网上报名,报名类型选择“普通自主”。请务必详细阅读考生报名须知,按照要求填写、提交信息,并打印申请表。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15日至3月31日。

  2.申请材料递交:

  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下述申请材料的扫描件,材料上传完成后点击确认提交。

  ①《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一份(申请表须为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的带条形码的申请表),需由中学核实申请表内容并加盖中学公章。

  ②《个人陈述》一份,必须由申请者本人亲笔撰写并手抄,否则视为无效,字数在1500字以内,主要阐述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社会实践、报考浙江大学理由、对报考专业认识度和个人未来发展规划等内容。

  ③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原始记录(成绩册)复印件,需由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

  ④高中阶段参加五项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需由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

  ⑤重大创造、发明专利及相关证明材料或其他体现特殊创新潜质的成果及材料,另须说明由考生独立完成的内容,包括完成时间、主题来源、背景等,并需由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

  同时考生须将上述纸质申请材料用标准A4纸,按顺序装订(无需另制封面),以EMS方式寄送至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室,邮编:310058,电话:0571-87951006。包裹封面上请注明“浙江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字样,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留好备份)。截止时间:2016年3月31日(以当地接受邮戳为准)。

  五、选拔流程

  1.初审:我校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合格的报名材料进行评审,同时对考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品或成果的贡献度以及独立完成情况进行严格甄别审核。初审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考生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查询。

  2.综合测试:

  1)初审结果“优秀”的考生,我校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经专家面试合格者择优给予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2)初审结果“通过”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阅读与素养、数学与逻辑、物理探究,笔试满分为200分;面试主要考察学生思想品德、诚实守信、专业素养、学科特长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综合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具有特殊创新潜质考生须另行加试创新潜质专场面试,创新潜质专场面试成绩将单独划线。

  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见报名系统公告)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须按要求及时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参加综合测试。

  3)测试时间:2016年6月11日-12日。

  4)测试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报名系统网站公告或短信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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