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常见易错信息

2019-08-24 18:43:44 · 作者:编辑部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请各位考生务必在报名结束前登录研招网认真核实本人报考信息。考生务必保证全部报名信息真实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请各位考生务必在报名结束前登录研招网认真核实本人报考信息。考生务必保证全部报名信息真实准确,且符合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政策及我校相关报考条件。报名截止后,不得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由于信息填写错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报信息中,“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一经提交(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不能更改。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考生应重点核实的易错信息如下:

1. 身份证信息填写错误

1)身份证号码变更的,不得使用曾用身份证号报名,所填身份证号必须与有效身份证上号码一致;

2)误选身份证件类型;

3)身份证号码中有无效字符;

4)身份证号填写错误:号码数字填写错误、长度不合要求、与身份证上不一致;

5)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码中的不符。

2. 姓名填写错误

1)姓名与身份证上姓名不一致。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保持一致,切勿为了通过学籍(或学历)在线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报名。

2)姓名中易混淆的文字:

 

请考生仔细与身份证上信息核对。

3. 民族填写错误

请考生认真核实本人的民族信息,与身份证上保持一致。

4. 考生所选身份错误

往年有考生将自己身份误选择为军人,请考生核实。

5. 毕业信息填写错误

1)应届毕业生毕业年度填写错误,请核实修改。请核实本人是否为应届生;

2)非应届毕业生毕业年度错误,请核实修改。请核实本人是否为往届生;

3)毕业证书编号填写错误。学历证书编号(应届本科毕业和应届本科结业考生不填写),按考生获最后学历(本科或专科层次)的学历证书编号,即毕业证书中的“学校编号”或“证书编号”填写。2001年之后的编号一般大于等于17位,最长18位。(往年有部分考生的学历证书编号少了后3位,请填报后认真核对检查)

4)毕业单位名称要求与毕业证书保持完全一致,毕业后院校更名的考生应选择“其他”后按照毕业证书上学校名称自行填写。

5)本科结业生学位证书编号应为空,学位应选择“无”,学历应选择“本科结业”。

考生错误填写个人信息及学历学籍相关信息是导致校验失败的主要原因。因此,考生须先认真核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名称、毕业年月、学历证书编号、最后学历、取得最后学历的学习形式、最后学位等信息。如经考生本人核实,报名信息填写有误,须在报名系统中更正后及时查看校验结果。

6. 管理类联考考生及单独考试考生的学历或学位必须符合简章规定的年限要求,请核实毕业年限。

7. 不符合报考专业条件限制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8. 考试方式选择错误

报考法律硕士的考生应选择“法硕联考”,报考工商管理或公共管理专业的考生应选择“管理类联考”,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应选择“单独考试”,报考”援藏计划”的考生应选择“援藏计划”。

考试方式无法修改,选择错误的考生,须重新报名。

9. 考生来源选择错误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2019年9月1日前可毕业本科生,考生来源须选“7-其他”。

10.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必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信息”相关内容。其中,入伍批准书编号及退出现役证编号请按照下面示例认真、规范填写:

《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编号填写示例:(2011)京字第000001号。

《退出现役证》编号填写示例:(北)退字第000001号。

11. 考生报考时,应认真查看所选专业、研究方向的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准确选择学习方式,避免误选。

12.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生,就业方式仅限“定向就业”;我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援藏计划、单独考试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生,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生。

13.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考试方式应选择“单独考试”,报考专业仅限: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经济法学;初试科目应与所报考专业的普通考生考试科目一致。

14.报考“援藏计划”的考生,考试方式应选择“援藏计划”,报考专业仅限:法学院法与经济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初试科目应为我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援藏计划”考生对应的初试科目。

15.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应为我校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部分学院或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认真查看专业目录中“备注”。

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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