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程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1-05-11 00:00:00 · 作者:佚名  
湖北工程学院是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占地1748亩,坐落于武汉城市圈副中心、中华孝文化名城——孝感市。

  湖北工程学院是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占地1748亩,坐落于武汉城市圈副中心、中华孝文化名城——孝感市,距武汉市区50公里,乘孝汉城铁至武汉天河国际机场18分钟、至汉口站28分钟,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学校学科门类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类,学科专业体系完善,迄今已有78年的办学历史。学校秉承“严以治学、诚以立身”的校训,坚持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发展战略,积极推进“一主两翼多层次开放办学”,已成为涵盖经、法、教、文、理、工、农、医、管、艺等10大学科门类的应用型大学,是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高校)重点建设高校、“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试点院校、首批湖北省2011计划高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首批“湖北省生态园林式学校”、首届“湖北省文明校园”。。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社会用人需要、学生个人发展需求和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在下列专业中招收第二学士学位。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位授予门类

学制

计划数

法学

030101

法学

二年

10

思想政治教育

030503

法学

二年

10

应用心理学

071102

理学

二年

10

软件工程

080902

工学

二年

10

电子商务

120801

管理学

二年

10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我校近三年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3、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4、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国家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学生须于2020年6月31日前按照要求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hbeuzjc@163.com,电子邮件标题为“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姓名-专业名称-手机”,例如“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法学-张三-13876543210”。

  申请材料包括:

  (1)湖北工程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见附件,必须同时发送word版及打印后手写本人签名的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本科毕业生证和学位证扫描件。

  (4)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

  (5)其他能够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计算机等级证书,大学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证书,参加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参加各类项目以及发表论文等证明材料,或其它可以证明个人学习经历、学习成绩、学习能力的材料等等。)

  本次报考不收取报名费与考核费。

  四、招生录取

  1.学校将根据申请学生学籍、学位、报考专业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按本科主修专业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报到及复查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报到后进行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培养与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在校期间不能申请转专业。。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5.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费、住宿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七、组织机构与监督

  1、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受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二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八、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

  网址:http://www.hbeu.cn

  邮箱:hbeuzjc@163.com

  招生咨询电话:0712-2345653、2345654

  监督电话:0712-2345281

  附件:湖北工程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

  湖北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

 

  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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