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关于2021年考研拟录取后续相关事项的通知

2021-05-13 13:50:59 · 作者:编辑部  
华东师范大学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后续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2021年拟录取硕士考生:

  请即日起登录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https://yjszs-ss.ecnu.edu.cn),点击快捷通道中的“录取后继”模块,对照下表和具体操作办法完成拟录取后续相关事项:

类别

学习方式

录取类别

备注

政审

调档

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录取通知书接收信息维护

推荐免试

全日制

非定向

×

6月15日之前


公费师范生

非全日制

定向

×

×

普通定向协议

已维护,本次不开放


全国统考

全日制

非定向

一般考生

×

6月15日之前

定向

少骨在职

×

少骨在职定向协议

6月15日之前

定向

少骨非在职

少骨非在职定向协议

6月15日之前

非全日制

定向

一般考生

×

普通定向协议

6月15日之前

定向

教硕-规培

×

规培定向协议

6月15日之前

  具体操作办法:

  1、政审:

  请在系统中下载《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由所在单位(一般为学习工作单位的党组织、档案保管单位或所在基层村(居)委会)填妥盖章后,于5月31日前寄回院系的党组织(请使用中国邮政EMS按照政审表上的接收地址寄送,因寄送方式或寄送地址错误而延误政审影响录取的,后果自负)。

  2、调档:

  (1)往届毕业生(含少骨非在职)请将人事档案材料(含党员团员组织材料)和办理完成的《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同袋,于5月31日前直接寄送到我校的院系所党组织(请使用机要或中国邮政EMS按照政审表上的接收地址寄送,因寄送方式或寄送地址错误导致材料遗失或不能及时送达,以致影响录取的,后果自负);

  (2)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请督促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地址,将全部人事档案(含大学本科就读之前材料、大学本科就读期间学业材料、大学本科毕业材料、党员团员组织材料等)一并同袋寄送到院系所党组织;

  (3)如需调档函原件的同学,请将下载的调档函PDF文件作为附件,发送邮件至我校研招邮箱(yjszs@admin.ecnu.edu.cn),并提供本人接收信息,我校将加盖公章后,尽快通过顺丰到付方式寄出。

  3、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按照协议书规定,有需寄送回学校的(少骨、规培定向协议为1份,非全日制定向培养协议3份),请于5月31日前填妥后寄送至各院系研究生秘书(寄送地址详见各院系联系方式),寄送方式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此前如已签订完成的学生本次无需再次下载签订。定向协议书的签订,请同时留意院系通知。

  4、录取通知书接收信息维护:

  (1)我校计划将于7月份寄发录取通知书,建议学生在系统中登记常住地址,录取通知书寄发地址维护截止时间为6月15日。其中,公费师范生已按要求于4月15日前完成了个人信息核对,本次不再开放维护;

  (2)本校应届毕业生若需要自取录取通知书,请将接收地址维护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自取”,后续将由录取院系通知何时何地领取录取通知书。因疫情防控原因,非本校学生因暂无法进校,不支持自取;

  (3)考虑到后续学生离校等因素,建议应届毕业生尽量将录取通知书接收地址维护为家庭地址;

  (4)录取通知书发放的前提条件:①除公费师范生外,政审表达到;②所有定向考生(包括所有非全日制考生以及少骨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③往届毕业生报考全日制考生人事档案到达我校。

  5、特别注意:

  (1)首次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或忘记登录密码的考生,可凭报名时的手机号动态登录;也可点击“忘记密码”,通过报名时的收件或邮箱重置找回密码后,再进行账号登录;

  (2)研究生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如人事档案材料(全日制考生)与提交的《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所填内容不符,我校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人事档案材料退回原处。

  (3)各院系联系方式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zsdwlxr_list.asp 公费师范毕业生招生院系联系方式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zsdwlxr_list.asp?contactType=gfsfs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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