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2021-12-14 00:00:00 · 作者:未知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1年12月25-26日举行,为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作为考点之一的北京大学特此发布考生须知。愿日夜兼程的伏案努力都倾泻化为笔尖的流畅,愿泛舟书海的沉淀收获能一一筑成坚实的基石。梦想触手可及,未来近在眼前。2022,考研加油!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1年12月25-26日举行,为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作为考点之一的北京大学特此发布考生须知。愿日夜兼程的伏案努力都倾泻化为笔尖的流畅,愿泛舟书海的沉淀收获能一一筑成坚实的基石。梦想触手可及,未来近在眼前。2022,考研加油!

  一、考前准备

  申领“北京健康宝”

  自即日起,考生须通过支付宝或微信平台,申领“北京健康宝”。考生须确认本人健康码是否显示为“未见异常”状态。

  个人健康监测

  自12月12日起至12月25日,考生须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监测期间各项数据正常的考生,请下载并填写《北京市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生健康承诺书》(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访问北大研招网,查看并下载),打印签字后于第一场考试入场前提交给监考员。监测期间如有异常(如出现发热<体温≥37.3℃>、乏力、干咳、腹泻等相关症状),必须立即与本考点联系并及时就医。

  打印准考证

  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27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注意:《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参加核酸检测

  社会考生和跨校参加考试的在校生均须提供本人考前48小时内(12月23日及以后)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绿色健康码、绿色大数据通信行程卡和《健康承诺书》,体温检测低于37.3℃,方可正常进入北京大学考点参加考试。

  防疫要求

  建议考生应于考试前14天(12月11日前)开始在京备考,非必要不离京。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有关招生考试通知,考点联系电话:010-62751354,电子邮箱:xjxlrz@pku.edu.cn。

  凡隐瞒或谎报本人健康状态的考生,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考生确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点统一进行登记汇总,考后由北京教育考试院办理退费手续。

  准备相关防疫信息

  12月24日登录“北京健康宝”小程序,

  点击“本人健康码自查询”获取①本人健康码状态并截屏;

  点击“核酸疫苗服务查询”获取②核酸检测状态并截屏;

  登录“通信行程卡”小程序,获取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屏。

  请考生将以上三个信息截屏插入word文档中,并打印在一张A4纸上(建议彩色打印)。此页将由监考人员在考场内进行检查并收取。

  二、考场分布及交通信息

  因疫情防控和校园管理需要,考生不可在考前进入校园查看考场情况,且考试期间考点所在校区均不允许校外车辆(含出租车)进入校园,考生切勿自驾赴考。

  考试当天,校本部将为考生开放东门和东南门作为入场通道。考生务必提前到达指定校门,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在校本部一教、理教参加考试的考生,建议从地铁4号线北京大学东门站A口出,由东门进入校园;在校本部二教、三教参加考试的考生,建议从地铁4号线北京大学东门站D口出,由东南门进入校园。

  校本部考场区域分布图如下:

  三、考场要求

  入场前完成健康检测

  考生进入考场前应佩戴口罩,并配合考点完成健康检测和身份核验等工作。进入考场后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考生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入场前检查随身用品

  考生进入考场教室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用品,并关闭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注意:准考证上已注明可以使用计算器的业务课考试科目,应使用无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算术计算器。除此之外的业务课考试科目(含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一律不得使用计算器。

  四、考场规则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考生只准携带疫情防控所需口罩及考试规定以内的考试用品。

  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

  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

  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

  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请考生持续关注北京大学研招网通知公告和“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及时掌握有关考场安排等最新通知。

  在北京大学医学部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关注北大医学部发布的通知要求,并按规定参加考试。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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