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2022-03-31 00:00:00 · 作者:佚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等文件及辽宁省招考办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调剂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等文件及辽宁省招考办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调剂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调剂服务工作规范透明、公平公正、周到细致。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工作。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调剂工作的统一领导。负责对各学院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等进行审定。具体工作由研究生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三、调剂遴选原则

  所有考生调剂(含一志愿考生)均需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录取程序。接收调剂的基本要求:

  (一)初试成绩符合《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对A类考生要求的调剂考生,均可申请调剂。

  (二)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细要求见渤海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例如学科教学(英语)专业只招英语专业考生。

  (三)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四)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五)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外国语科目调入的语种应与我校招生目录中所要求的初试报考的外国语科目的语种一致,非目录中列出的外国语的语种不可调剂。

  (六)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七)国家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部分专业会在“调剂服务系统”中设置接收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原则上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调剂程序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我校将及时并精准发布各专业的调剂缺额信息。调剂中及时更新缺额信息,及时关闭无需调剂的相关专业,避免考生盲目报考。

  (二)所有调剂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过“调剂服务系统”申请。

  (三)考生调剂志愿系统锁定时间设定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回复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四)对符合调剂接收条件及遴选规则的考生,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须在24小时内给予回复,并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规定时间到达后,如调剂考生拒绝或未明确回复是否参加复试的意见,将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所有调剂考生均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五)调剂考生复试内容、录取规则及相关要求详见《渤海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六)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并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咨询方式/申诉渠道

  复试录取相关信息陆续会在学校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联系单位:渤海大学研究生学院

  联系人:翟老师、高老师

  咨询电话:0416-3400137

  网址:https://yjszsxxw.bhu.edu.cn/

  邮箱:bhyy@qymail.bhu.edu.cn

  通讯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邮编:121013

  六、本方案由渤海大学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29日

点击下载:渤海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接收调剂考生专业统计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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