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始受理 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2019-10-21 14:00:55 · 作者:佚名  
全日制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新生或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均可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记者8月1日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山东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集中申请受理工作正式启动了。

  全日制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新生或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均可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普通本专科学生、预科生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利息由个人负担,从毕业后3年开始归还本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今年,按照国家 “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以学生书面承诺代替其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证明,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贫困学生只需要“承诺一次、填一张表、跑一趟路”即可完成贷款办理。

  两种咨询方式

  今年,山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自7月15日全面启动,集中办理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2日。

  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了解相关信息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了解相关信息。

  (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网址:http://www.sdxszz.cn)了解相关政策和信息

  (二)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或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热线电话咨询(咨询电话已在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公布)。

  附:

  山东2019年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山东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入学时和入学后“三不愁”。具体有哪些?一起来了解一下: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具体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

  2、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学生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于每年9月向高校提出申请,高校每学年评定一次。

  3、国家奖学金

  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4、省政府奖学金

  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颁发山东省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5、国家励志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高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6、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高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7、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高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8、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

  对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山东籍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在校生中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

  9、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10、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退役一年以上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后,可向高校申请学费资助,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11、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对到山东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工作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且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实行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1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在读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如自愿复学(或入学),可获学费减免,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13、直招士官国家资助

  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可获得国家资助。国家补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14、其他资助政策与措施

  §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子资助。

  § 学费减免

  公办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可获得减免学费资助。具体办法由高校制订。

  § 辅助措施

  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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