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信息工程学院2022级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信息工程学院2022级接收推免生工作细则
从西南财经大学获悉,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信息工程学院2022级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工作细则已公布,详见http://yz.swufe.edu.cn/chaxun/yzb/tms/2022/jiuyue/bm/011.pdf
内容如下: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信息工程学院
2022 级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细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多元人才选拔机制, 规范选拔程序,提高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 号)、《西南财经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及《西南财经大学直接攻博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 组织管理
我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推免生(含直博生)接收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实施细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受理信访。
二、招生类型、接收专业与规模
1.通过推荐免试方式进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包括本校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和其他院校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支教团、高水平运动员另行规定)。
2.我院推免生接收分为普通推免生和硕博贯通推免生两类。普通推免生入校后按照一般研究生方案培养,符合毕业及授位要求的授予硕士学位;硕博贯通推免生入校后按照硕博贯通方案培养,经学校遴选考核合格后正式取得博士生学籍。
3.我院 2022 年所有学术学位硕士招生专业均接收推免生,拟接收总数不高于我院当年公布计划总数的 50%(含硕博贯通项目 2 人), 若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尚未公布,考生报名时可按 2021 年硕
士招生目录填报专业;我院 2022 年硕博贯通项目拟招专业及招生人
数为:金融学 1 人,技术经济及管理 1 人。
4.我院选拔具备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校内和校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攻读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我院 2022 年直博生招生总数为 2 人,直博生入校后按经管类
专业课程设置及《光华博士创新项目培养计划表》执行,且须于第 3
学期末参加分流考试。
5.直博生学制 5 年,最长学习年限 7 年,在录取时即确定导师,
我院 2022 年可招收直博生的导师及专业如下表所示:
三、申请条件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申请人本科毕业院校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并可获得本科院校的推荐资格:
(1)“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
(2)本科专业(不含辅修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在教育部最新一次学科评估排名为“B”以上(含)。
3.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在所学专业名列前茅,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四、申请及考核程序
1.填报志愿
所有申请人必须按照要求,分别先后在“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和“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程序,缺一不可。未报名者一律不接收。
(1)填报时间:
“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 7 月 26 日—9 月 6 日
“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9 月 28 日(预计时间,具体时间以学校研招网通知为准)
(2)填报要求:每名申请人只能填报我校一个招生专业,多填无效。
2.资格审查
“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关闭后,我院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于 9 月初在我校研招办主页公布复试名单,同时发送复试通知。
3.考核
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人,须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参加考核,普通推免生、直博生与硕博贯通项目考核方式相同均为面试;考生面试前,学院将对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查,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留存, 未按时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1) 考核时间:2021 年 9 月 10 日(周五)下午 2:00-5:00
(2) 考核方式:考核方式采用现场复试或远程网络复试, 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3) 复试成绩计算公式:复试总成绩=专业面试*70%+英语测试*30%
(4) 其他说明或要求:考核时申请人务必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均为原件)并按指示有序入场,需携带的材料以学校研招办公布的为准。
五、拟录取
1.根据学校下达招生规模和考核成绩择优录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2. 申请参加我院硕博贯通项目的考生,在我院硕博贯通项目考生中排序录取,未录取者可列入普通推免生,根据综合成绩排序录取; 参加我院直博生选拔的考生,在我院直博生考生中排序录取,未录取者可列入普通推免生,但不能申请参加硕博贯通项目。
3.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4.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务必于 9 月 28 日(预计)17:00 前登陆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并按照如下程序完成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申请人填报的志愿信息必须与拟录取专业(方向)一致,普通推免生和硕博贯通推免生在此系统中填报信息相同,直博生应单独勾选直博项目)。
5.考生未在 24 小时内“确认复试”或“确认录取”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考生一旦“确认录取”信息即锁定,整个推免工作结束,正式录取为我校推免生。
6. 学院将根据生源情况和学院推免生招生计划,适当确定待递补名额。若相关专业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该专业待递补考生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调剂
(1)调剂原则:“坚持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申请参加我院的推免生考核合格生源中,择优录取。
(2)调剂条件:若我院个别专业合格生源过度集中可适度进
行院内调剂,为确保公平公正,调剂按专业复试综合成绩排序,原则上要求考生选择调剂的专业与原申请专业相近。
(3) 调剂对象:本院各专业间调剂(直博生仅限于当年可招收直博生的导师及专业间调剂)。
(4) 调剂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周一)上午 9:30-11:30
七、其他
1. 除我校另有规定外,经考核合格录取的推免生无需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
2.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原则上可获得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3. 录取为直博生和硕博贯通的考生,学校将额外进行资助,并在培养过程中如导师、科研、出国交流等环节提供系列支持;分流为硕士研究生的,按照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资助。
4.对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纪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对已经入学者,取消学籍,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 本细则未尽事宜,以学校研招办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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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