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科学院2023年硕士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的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的有关要求,制定中国地质科学院调剂工作办法:
1.中国地质科学院硕士招生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管理。
2.研究生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和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生源不足专业的缺额信息。
3.调入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剂条件。
(1)符合调入中国地质科学院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科 门类 |
一级学科 |
二级学科 (专业)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理学 |
化学 (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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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 |
38 |
57 |
地球物理学 (0708) |
固体地球物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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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学 (0709) |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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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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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生物学与地层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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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造地质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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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纪地质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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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0818) |
矿产普查与勘探 |
273 |
38 |
57 |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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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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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工程 (0819) |
矿物加工工程 |
260 |
35 |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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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
资源与环境(0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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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 |
38 |
57 |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两位须相同,例如工学与专业学位可互调)。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4.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需使用“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的考生包括:
(1)第一志愿报考中国地质科学院,调专业的考生。
(2)第一志愿未报考中国地质科学院,调剂到院的考生。
我院将根据专业缺额情况分批开放“调剂系统”,开放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 调剂志愿填报流程
调剂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
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查询缺额信息→填报调剂志愿→接受复试通知→参加复试→接受待录取通知。
(1)填报调剂志愿:考生在申请调剂时,每人可最多申请三个平行志愿。调入考生须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2)复试通知:提交申请后,中国地质科学院将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上发送是否参加复试的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需通过调剂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复试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单位通知,复试办法见研究生院网页。
(3)待录取通知:考生复试结束后,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内收到中国地质科学院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接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点击确认,否则待录取通知可被取消。
注意:考生一旦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表示调剂完成,将不能再填报调剂志愿、接受复试或待录取通知。复试工作结束后,中国地质科学院将在研究生院网页公布2023年硕士生拟录取名单。待将拟录取考生数据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硕士招生录取工作正式完成,所有录取硕士生将于秋季入学。
6.中国地质科学院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联合培养硕士生调剂工作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统一管理。请关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相关调剂信息。
7.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网站主页:https://edu.cags.ac.cn/
中国地质科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68992237;010-86411648;010-68992238。
电子信箱:yjsyzs2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