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2024年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交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工程硕博士改革培养试点专项”、“对口支援专项”和国家下达的其他类专项计划等。专项计划相关招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学历学位条件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获得者须在报名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报考。
2.境内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硕士最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非学历教育硕士毕业生不得以应届硕士毕业生身份报考。
3.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报到之日)。
②提供在国内外研究生培养单位修完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盖研究生培养部门的公章)。
③已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至少有一篇被以下刊源之一收录过:SSCI、CSSCI、SCI、EI;或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具有已实现转化应用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含国防);或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此外,报考经济管理学院相关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三篇高水平论文(其中一篇为外文撰写)的原件和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需有个人证书)原件的证明文件。
二、招生计划及考核安排
(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按照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的要求,北京交通大学拟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6名,其中学术型博士4名,工程博士2名。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
1.招生计划
招生学院 |
招生专业 |
学位类型 |
招生计划 |
备注 |
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的学院 |
学术学位专业 |
学术学位博士 |
2 |
仅限少民族考生报考,汉族考生报考无效 |
招收工程博士的学院 |
专业学位专业 |
专业学位工程博士 |
2 |
|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
0812 |
学术学位博士 |
2 |
对口支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卡拉玛依校区专项计划 |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 |
0802 |
学术学位博士 |
2.报考要求
(1)考生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由定向就业单位、省级教育厅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至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准考。
(2)考生一经录取,须在录取前按照教育部要求签署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缴纳相应学费,毕业后按所签署协议进行派遣,不得改派。
(3)学校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非在职考生提供住宿,在学期间享有一定数额的奖助金和医疗保险等待遇;在职考生不享有以上待遇。
(4)对口支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卡拉玛依校区专项计划,面向生源地在疆高校考生或毕业后在疆就业的考生,原则上招收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类别)和汉族考生比例不受限制,但选择报考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0802机械工程专业的考生优先。
(5)专业学位工程博士面向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 3 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 6 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 3 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6)考生在填报报考材料中,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学习形式选择“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一栏选择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其中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报考材料根据自己选择的学院和学位类型(学术博士、工程博士),参考各学院申请考核实施细则对基本材料的要求进行分别准备。
3.考核方式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全部采取申请考核制,报考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面试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关注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站的后续通知。
(二)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
为进一步探索科研项目承担博士培养的新机制,北京交通大学今年面向全部学科的招生导师继续实施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拟招生人数64名,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
1.招生计划
招生学院 |
招生专业 |
学位类型 |
招生计划 |
全部学院 |
全部专业 |
全部学位类型 |
64 |
2.报考要求
(1)今年报考北京交通大学定向就业类别的博士研究生,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专项计划和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的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外,其他全日制定向就业类别考生全部按照科研经费博士要求执行。
(2)科研经费博士依托博士研究生导师的科研项目,以科研经费支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全日制的学术学位、专业学位、非定向、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均可报考,报考前务必和拟报考导师确认报考事宜。
(3)考生在填报报考材料中,学习形式选择“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一栏选择 “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其中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报考材料根据自己选择的学院和学位类型(学术博士、工程博士),参考各学院申请考核实施细则对基本材料的要求进行分别准备。
3.考核方式
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全部采取申请考核制,报考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非定向就业类别考生考核方式按照学院发布的申请考核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执行,定向就业类别考生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关注报考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站的后续通知。
(三)工程硕博士改革培养试点专项
为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建设战略人才力量储备,北京交通大学今年继续在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新材料、人工智能、网络安全、智慧能源和关键软件六个关键领域推进工程硕博士改革培养试点专项招生。专项计划面向已经入围工程硕博士改革培养试点专项的企业一线优秀在职技术骨干开展工程博士招生选拔培养。拟招生人数42名,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
1.招生计划
招生领域 |
招生专业 |
学位类型 |
招生计划 |
新一代信息技术 |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 |
9 |
人工智能 |
人工智能 |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 |
14 |
智慧能源 |
智能制造技术(智慧能源制造技术) |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 |
9 |
轨道交通运输(智慧能源应用技术) |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 |
||
网络安全 |
网络与信息安全 |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 |
4 |
新材料 |
材料工程 |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 |
4 |
关键软件 |
软件工程 |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 |
2 |
2.报考要求
(1)报名考生应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主持或者作为核心成员实质参与重大工程科研项目,经过企业内部组织、人事部门的遴选和资格审核。
(2)报名时报考类别选择“工程博士”,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学习形式选择“非全日制”,专项计划一栏选择“工程硕博士专项招生计划”。考生的报考材料根据自己选择的学院,参考各学院工程博士申请考核实施细则对基本材料的要求进行准备。
3.考核方式
工程硕博士改革培养试点专项全部采取申请考核制,报考考生通过企业内部组织、人事部门的遴选和资格审核后,在北京交通大学招生网站统一报名,并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面试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安排研究生院另行通知。
(四)对口支援专项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今年北京交通大学继续招收“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博士生专项计划”博士学位研究生。拟招生人数4名,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
1.招生计划
招生学院 |
招生专业 |
学位类型 |
招生计划 |
全部学院 |
全部专业 |
全部学位类型 |
4 |
2.报考要求
(1)考生所在高校必须是经上级部门批复的北京交通大学对口支援单位,考生须为对口支援高校在职在岗教师,并且获得对口支援高校推荐。
(2)考生相关信息需经所在高校报送名单至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在北京交通大学招生系统中报名。
(3)报名时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学习形式选择“全日制”,专项计划一栏选择“对口支援专项招生计划”。其中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报考材料根据自己选择的学院和学位类型(学术博士、工程博士),参考各学院申请考核实施细则对基本材料的要求进行分别准备。
(4)若考生选填“对口支援专项招生计划”,但个人信息不在对口支援高校报送名单中,或无所在单位高校报送名单信息,或与高校报送名单信息不符者,将按照普通计划招生管理,其中定向就业类别按照科研经费博士专项计划招生。
3.考核方式
对口支援专项招生计划全部采取申请考核制,考生通过高校内部组织、人事部门的遴选和资格审核后,在北京交通大学招生网站统一报名,并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面试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安排研究生院另行通知。
(五)其他专项招生计划
如国家下达的有以上专项计划以外的其他类别专项计划(如高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国际产学研联合培养博士、先进技术联合培养博士、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博士、雄安新区专项博士等),学校将在今年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专项计划一栏为“无”的考生)中选拔,考核方式(含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以最初报考时的考核方式为准,报考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按照学院发布的对应考核方式的考核办法及要求参加考核。
三、报名
1.拟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请于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页中的博士招生系统报名及缴费,报名费200元,交费方式为网上支付。
2.“工程硕博士改革培养试点专项”、“对口支援专项”的考生,将根据教育部计划下达情况,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四、拟录取
考核专家组根据考生成绩、综合表现和政审情况综合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按照学校招生有关办法进行公示。
五、学费与相关奖助政策
1.全日制拟录取考生按照10000元/生·学年缴纳;“工程硕博士改革培养试点专项”招收的非全日制考生按照12000元/生·学年缴纳。
2.学校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别和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设有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其中基本助学金每生每月1500元-1750元不等,助研津贴每生每月500元-800元不等;
3.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别的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的基本助学金和助研津贴每生每月合计5000元;具体发放金额和程序以学生手册为准。
4.学校设有多项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具体申请要求和流程以学生手册为准。
六、其他事项
1.学校今年除“工程硕博士改革培养试点专项”招收非全日制的在职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外,其他在职定向就业类别考生全部按照全日制报考。
2.报名时填报普通计划的考生(专项计划一栏为“无”的考生),后选拔为专项计划的,按照原报考方式进行考核,即报考方式为硕博连读,考核方式按学院硕博连读选拔通知执行;报考方式为申请考核,考核方式按学院申请考核实施细则执行;如被拟录取并入选为专项计划的,将在拟录取信息公示时公布。
3.考核专家在考核过程中会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情况,既包括考生所在学校、单位提供的有关间接材料,也包括考核现场考生的综合表现,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总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的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百分制的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体检在复试之后进行,地点为北京交通大学校医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招收咨询及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站:http://gs.njtu.edu.cn/cms/zszt/
研究生导师在线:https://gsdb.bjtu.edu.cn/discipline/college_show/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10-51688153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箱:bjtuyzb@bjtu.edu.cn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交通大学逸夫楼东801室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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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24年专家推荐书.doc
03-主持或参与重大、重点工程项目证明.doc
04-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计划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