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南华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2021年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学制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仅面向已获得南华大学、南华大学船山学院学士学位的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南华大学、南华大学船山学院近三年(2019.06-2021.06)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以及在校期间受到学校记过以上处分者。
三、招生办法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采取“申请-考核制”。
(一)报名工作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5日至5月25日
2.提交材料:
申请人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成PDF或JPG文档邮箱发送至zs@usc.edu.cn,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申请专业。考生不需寄送纸质材料。
(1)填写《南华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申请人在“学生本人承诺”栏签字,“思想政治表现”由申请人就读学院学工负责人填写其现实表现,“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栏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综合考察学生思想品德等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2)身份证扫描件;
(3)考生本人近期(一般为报名年度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数字化图像文件。数字化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二)材料审核及公示
1.报名截止后,招生专业所在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依据综合学业成绩、计算机能力水平、英语水平、省级(含)以上获奖情况、本科就读期间学术创新表现等情况择优确定面试申请人名单。面试申请人名单须在招生专业所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面试
面试时间以申请人接到的面试通知为准。
1.面试材料准备
面试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核验:
(1)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应届生不需要提供);
(2)本科期间各学年学习成绩总表(往届生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应届生成绩由教务部门提供给学院);
(3)计算机能力水平证书;
(4)英语(CET4/6级)水平证书;
(5)省级(含)以上获奖证书;
(6)学生本科就读期间获奖及学术创新表现等其他证明材料(须学生本科就读学院盖章);
2.招生专业所在学院组成面试专家组,对面试申请人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对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
面试考核结束后,学校将按工作程序,以“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第二学士学位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南华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公示。申请人可访问南华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zsw.usc.edu.cn/)查阅。
(五)体检
申请人在确认拟录取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三甲及以上医院,面试前三个月内均可)邮寄至录取学院,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四、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收费。软件工程、安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5900元/人/学年、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5000元/人/学年。如有变化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五、住宿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新生统一由学校安排住宿。住宿费按上级物价部门当年核定的标准执行。
六、毕业和就业派遣
(一)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应当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二)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七、监督管理
(一)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二)各招生学院制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面试实施细则,报学校教务部备案,经同意后公布并实施。
(三)学校监察处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招生监督电话:0734-8578027。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申请人问题的(如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招生工作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4-8282553
通讯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南华大学招生处
邮编:421001
招生网网址:http://zsw.usc.edu.cn/
微信公众号:南华大学本科招生
-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办学
2021-09-07 -
辽宁科技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辽宁科技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辽宁科技大学1948年始建,2006年更名为辽宁科技大学。建校70余年来,学
2021-06-04 -
沈阳师范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沈阳师范大学 2021 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的安排,我校 2
2021-06-04 -
新疆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1年新疆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新疆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建设高校,是国
2021-06-04 -
海南大学2021年全日制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海南大学2021年全日制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
2021-06-04 -
北京林业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1年北京林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工作,我校2021年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
2021-06-04 -
辽宁工业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辽宁工业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辽宁工业大学始建于1951年,坐落于依山傍海、交通发达的辽宁西部中心
2021-06-04 -
西安美术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西安美术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西安美术学院建校于1949年,是我国创建最早的八大美院之一,拥有美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21-06-04 -
考研没成功不要急 来看看第二学士学位
去年第二学士学位开始恢复招生,这对于考研没有成功的但又想改变自己的本科学校的这种出身的小伙伴是一个难得的机会。 什么是第
2021-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