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科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通知
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剂原则
对达到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数量少于招生计划的一级学科,在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前提下,可从本单位相近学科或其他单位相同相近学科的考生中调剂。
对于军队计划考生,除相关学科门类调入军事学科门类执行军队调剂规则外(详见军事科学院强军网),其他学科生源调剂应符合教育部规定调剂的有关要求。考生由非全日制调剂到全日制,须经所在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批准。
二、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学科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学科的国家A类地区考生初试基本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调剂调入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须满足我院发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的招生条件。
三、调剂方法
教育部计划考生须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
四、时间安排
调剂系统预计开放时间为4月13日15时,关闭时间为4月14日14时。调剂学科及缺额同步在系统中发布。军事科学院招生办公室在确定调剂人员名单后,将统一在研招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与相关招生单位联系。
4月18日至24日,各招生单位组织调剂考生资格审查及复试。
五、其他
参加我院调剂的考生资格审查、政治考核和复试工作等要求,均按照前期发布的我院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执行。调剂考生体检要求与之前保持不变,对进入复试的无军籍地方考生,京内复试考生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体检,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丰台医院(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南路99号,丰台医院南院区门诊楼五层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时间为4月17日至21日上午(仅工作日),请考生结合自身安排前往,体检当天不吃早饭;京外复试考生由相关招生单位在当地三甲医院或保障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未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研究生院将在开学后1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调剂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超过24小时未反馈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