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二次调剂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及组织管理参见《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专业需求
结合4月10日整体调剂复试情况,目前政法学院对公共管理(非全日制)进行二次调剂,具体情况如下:
专业(研究方向) 代码及名称 |
拟接收 人数 |
调剂复试比例 |
系统开放申请时间 |
125200 公共管理 (非全日制) |
6 |
300% |
2023年4月11日00:00-4月11日17:00时开放(持续开放17小时) |
三、基本要求
1.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须同时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
3.公共管理(非全日制)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的管理类联考考生。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5.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拟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如果统考网报时填报的“报考类别”为“非定向”,须提交在职定向就业证明。请在调剂系统关闭时间截止(4月11日17:00时)前,将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并带有单位公章的在职定向就业证明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houdj542@nenu.edu.cn,否则不予发送复试通知。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在职定向就业证明+姓名”。考生应确保材料真实有效且不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如有弄虚作假,东北师范大学可在任何时候取消本人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复试
1.系统开放申请时间截止后2小时内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在系统中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回复确认,逾期未回复者视为拒绝参加复试。
2.报考我校调剂考生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参见《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3.调剂复试形式为线下复试,调剂复试时间为:4月13日全天,具体调剂复试流程将于近日在政法学院主页进行公布,请密切关注。
五、拟录取
复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在调剂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24小时内回复确认,逾期未回复者取消待录取资格。考生应慎重回复确认待录取,一经确认不予解除。
六、咨询申诉渠道
本单位联系咨询方式:0431-84536179——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本单位监督举报方式:0431-84536166,电子邮箱:zhaox717@nenu.edu.cn
七、其他
1.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不受理其他形式的调剂申请。
2. 我校“少民计划” “士兵计划” “单独考试”均不接收调剂。
3. 报考“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须经教育部调剂系统申请,按照本办法参加调剂复试。
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规定:“加分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政法学院
2023年4月10日